关于韶关市两起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宴请饮酒致人死亡典型案例的通报
2018-11-08 10:07 来源: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今年以来,全市上下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持大题大作,从整治群众反映强烈、社会高度关注的问题入手,动真格、出实招,切实解决“四风”突出问题,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头脑不清醒,反应不灵敏,对中央和省、市的三令五申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近期,市纪委严肃查处了两起党员领导干部参与宴请饮酒致人死亡的案件。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乐昌市沙坪镇党政班子成员接受私人宴请饮酒致一党员干部死亡。经查,2014年2月20日晚上,乐昌市沙坪镇党政班子成员约10人接受承包经营沙坪镇水电站的老板谢某邀请,到其饭店吃饭饮酒。饭后,21日凌晨3时15分,该镇副镇长黄宜宾突发心肌梗塞,经抢救无效死亡。8月1日,市纪委已对乐昌市沙坪镇党委书记彭仁学涉嫌严重违纪问题立案调查。8月13日,市纪委将彭仁学涉嫌受贿等违法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责成乐昌市纪委对参加宴请的其他人员(沙坪镇纪委书记雷光荣,常务副镇长张宗荣,党委委员杨嘉锋、黄华光、邓贤红、李晓东,公安派出所所长张洪权,党政办主任文云华)立案调查处理;对组织和参加宴请的人员界定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仁化县人民法院一行接受浈江区人民法院公务宴请饮酒致一党员干部猝死。经查,2014年2月26号下午,时任仁化县人民法院副院长蒙军带领蒙万庭等一行5人,前往浈江区人民法院交流学习。随后,浈江区人民法院安排了公务宴请,副院长陈扬广、办公室主任何丽霞等人陪同用餐并饮酒。饭后,蒙万庭在返家途中猝死。目前,市纪委已对蒙军、陈扬广、何丽霞等3人涉嫌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同时,责成仁化县纪委、浈江区纪委对参加宴请的其他人员(仁化法院行政庭庭长朱玉明、干警吕海滨,浈江法院执行局局长郭敏琼、干警朱楚贤)立案调查处理;对组织和参加宴请的人员界定承担相应的民事(经济)赔偿责任。
  对上述两起案件的严肃查处,充分体现了市委、市政府、市纪委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典型案例中汲取深刻教训,切实引以为戒。
  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今年以来,我市严肃查处并通报了一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受到广大人民群众衷心拥护。最近,我市又重申了中秋、国庆节期间严禁公款送月饼送节礼等纪律要求,将严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奢侈浪费等违纪行为,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可见,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下决心改进党员干部作风的态度是旗帜鲜明、一以贯之的。对此,全市广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警醒起来,时刻做清醒之人、明白之人,对法纪常怀敬畏之心、戒惧之意,以法纪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
  二是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在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上切实承担起主体责任。主要负责同志要常研究、常部署,抓具体、具体抓,种好自己的“责任田”。要建立完善主体责任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督促责任落实,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要严明组织纪律,重要问题及时向上级党委请示报告。要建立责任追究倒查机制,对屡屡发生违纪违规问题的地方和单位,严肃追究主要领导的纪律责任。
  三是进一步加强查处问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牢固树立“不能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就是失职”的意识,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加大明查暗访力度,对不收敛、不收手的顶风违纪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决不姑息迁就。对“四风”问题突出的,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四是进一步加强教育管理。认真开展纪律教育学习月活动,针对群众普遍反映思想政治、党纪法规教育薄弱的问题,举一反三,落实学习制度,充实学习内容,强化检查考核,确保学习效果。要用身边的案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做到警钟长鸣。要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要强化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尤其是要做好领导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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