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党建“书记项目”工作的通知
2022-04-06 09:23 来源:党群办

院属各基层党组织:

  根据《院“十四五”党建引领规划》,为全面实施“固本强基”工程,进一步总结凝练我院党建“书记项目”模式,强化引领,推动党建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经院党委主要领导同志同意,本年度将在2020-2021年实施的“书记项目”中选树“书记项目”示范点并支持新一轮党组织“书记项目”。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书记项目”示范点

  (一)任务要求

  “书记项目”示范点从2020年、2021年已实施的36个“书记项目”中遴选。“书记项目”示范点要抓焦点、破难点、树亮点,

  在已实施“书记项目”的基础上,进一步总结凝练在党建引领下,基层党组织促进中心工作、提高工作实效,实现党旗在攻坚克难一线高高飘扬方面的工作机制和特色亮点,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二)项目评选与实施

  2020年、2021年实施“书记项目”并有继续申报示范点意向的党组织,需将开展“书记项目”以来的主要措施、模式、下一步计划以及建立“书记项目”示范点的预期效果等情况填写《“书记项目”示范点申报表》(附件2),于4月15日提交至院党群办。院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院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评选。每个项目给予10000元经费支持。

  二、2022年度“书记项目”

  (一)实施形式

  根据本单位本部门工作实际,持续以先锋队、示范岗、攻坚组、服务队等形式,把科技创新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种业振兴、院地院企合作、协同创新、高层次创新平台、中青年科技人才培养等工作重点、难点和关键问题作为“书记项目”内容,在攻坚克难上充分体现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项目内容聚焦要准,切口要小,具有较强的操作性。

  (二)项目评选与实施

  院属各科研单位分别推荐1-2个项目,院直属机关党委组织院属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评选出一批项目,每个项目给予5000元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期原则上1年,实施期限超过1年的,每年年底需提交实施情况报告,项目结束需提交实施情况总结报告。院属单位党组织4月15日前将《党建“书记项目”申报表》(见附件3)提交院党群办。

  三、有关要求

  建立党建“书记项目”机制是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重要举措,也是全面实施院“十四五”党建引领规划之“固本强基”工程的重要抓手。院属各基层党组织要高度重视“书记项目”的组织实施,密切结合工作实际,找准切入点,突出重点,体现特色,督促实施,不断把项目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成效及时总结提炼和宣传推广。

  附件:1.2020年、2021年“书记项目”实施党组织信息表

  2.党建“书记项目”示范点申报表

  3.党建“书记项目”申报表

中共广东省农业科学院直属机关委员会

2022年4月6日


附件: 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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