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庆祝“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的通知
2018-11-08 10:07 来源:广东省农业科学院

  院属各基层团组织,院属各单位青联:
  为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进一步加强我院青年思想政治工作,鼓励青年在高水平农科院建设中充分发挥生力军作用,经院党委同意,院团委和院青联决定在四到六月份联合开展庆祝“五四”青年节系列活动。现将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选表彰青年标兵和先进团青组织、青年工作积极分子
  (一)青年标兵
  1.评选对象:我院年龄35周岁以下(1982年5月以后出生)的青年工作人员。
  2.评选条件:政治立场坚定,职业道德好;刻苦钻研业务,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业务技能和知识;在科技创新、服务“三农”或行政后勤管理服务工作岗位上业绩突出。
  3.表彰名额:全院共评选表彰不超过20名青年标兵(其中管理服务岗位标兵不超过5名)。院属各单位可推荐1-2名候选人,院机关各部门可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评选。
  (二)先进团青组织
  1.评选对象:院属各单位团组织,院属各单位青联。
  2.评选条件:组织建设好,班子配备齐全;能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在青年中凝聚力强;能围绕院所中心工作,认真配合单位党组织做好青年思想工作,及时反映青年思想动态,引导青年为院所发展发挥生力军作用。
  3.表彰名额:全院共评选表彰3个先进团青组织,其中1个“五四”红旗团(总)支部,2个先进青年联合会。院属单位可各推荐1个团青组织参加评选。
  (三)青年工作积极分子
  1.评选对象:院属各单位团组织委员和青联委员,院团委委员和青联委员。
  2.评选条件: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敬业爱岗,热爱青年工作;服务意识、创新意识强,能结合院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开展青年工作,鼓励、支持、引领青年为院中心工作做贡献。
  3.表彰名额:全院共评选表彰5位青年工作积极分子。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可各推荐1名候选人参加评选。
  (四)推荐及评选
  1.请将申报材料纸质版(申报表和先进事迹材料一式二份,其中先进事迹材料不少于1000字)和电子版在4月20日前报院团委。
  2.院团委和院青联将召开联席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评选推荐。获得表彰者的同意票不得少于应到会人数的一半。
  3.拟表彰名单经院直属机关党委审批同意后,在全院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院团委、院青联对获评的青年标兵和先进团青集体、青年工作积极分子进行表彰。
  二、举办歌咏比赛
  (一)主题:“迎接十九大、弘扬正能量”。

  (二)形式:独唱。
  (三)报名:参赛选手一般不超过40周岁。院属各单位和机关各推荐1名选手参加,请在4月25日前将报名表及歌曲电子版交到院团委。
  (四)奖励名额:决赛共评出一等奖2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其余为优秀奖。
  三、举行院“五四”青年节庆祝大会
  (一)时间:5月4日(星期四)上午9:00-12:00。
  (二)地点:院创新大楼14楼会议室。
  (三)参加人员:
  1.院及院属单位分管青年工作的负责人;
  2.院团委委员,院属单位团组织委员,院、所青联委员;
  3.受表彰的青年标兵、先进团青组织代表、青年工作积极分子;
  4.院属单位青年职工代表(各5-6名),院机关部门青年职工代表(各1-2名)。
  5.歌咏比赛参赛人员。
  欢迎院属各单位、机关各部门的领导和职工参加。
  (四)内容:
  1.总结院团委和青联2016年工作;
  2.表彰院青年标兵和先进团青组织、青年工作积极分子;
  3.青年标兵代表工作经验分享交流;
  4.歌咏比赛。
  四、组织开展青年定向越野活动
  (一)目的:以生动活泼的形式引导团员青年自觉学习党史党规、院史院情和农业科技有关知识
  (二)主要形式:团体徒步定向越野。
  (三)参加人员:院属单位青年职工代表(各5名),院机关部门青年职工代表(各1名)。
  (四)时间地点及报名方式等另行通知。

  请各单位各部门团组织和青联根据自身特点,积极组织开展丰富多彩的庆祝活动。在开展系列庆祝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请及时报送院团委。

                                                                   共青团广东省农业科学院委员会
                                                         广东省农业科学院青年联合会
                                                                              2017年4月1日

  (联系人:郑秋露,联系电话:87596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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