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召开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
2019-09-10 16:10 来源:本网原创稿

       6月21日上午,院工会召开第十四届工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第十四届工会委员会、经审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正式代表72人参加大会,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直属机关党委书记吴亚玲出席大会并做讲话,院党委委员、副院长杨少海,非会员代表的院属基层党组织负责人、院第十三届工会委员、经审委委员、女职委委员,院妇委会、院团委、院青联委员10人应邀出席大会。大会由院第十三届工会副主席张禄祥主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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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听取并审议通过了院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工作报告和经费审查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大会决议,并以无记名投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举(按姓氏笔画排序,下同)王旭、卢定威、邢东旭、刘彩霞、江伟真、孙玲、杨祁云、张文虎、张禄祥、陈杰雄、陈俊秋、姚汉年、袁显、蓝华生、甄双柒15名同志为院第十四届工会委员;选举刘楷、苏小娟、李煦红、郑智华、姚汉年5名同志为我院第十四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选举邓沙沙、刘彩霞、孙玲、林伟文、梅盈洁5名同志为我院第十四届女职工委员会委员。
      吴亚玲在讲话中对第十三届工会委员会工作及本次大会的筹备和顺利召开给予充分肯定,并对院工会委员会今后工作提出三点要求:一是旗帜鲜明讲政治,加强党的领导,增强工会组织的政治性。工会要强化理论武装,保持正确工作方向。切实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全面践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建设理念。二是激发建功立业热情,保持工会组织的先进性。大力弘扬新时代劳模精神、宣传先进典型的先进事迹,充分发挥劳模的示范带动作用。三是落实民主化、群众化,坚持工会组织的群众性。要坚持职工代表大会制度,畅通职工的建言献策渠道,让广大职工以主人翁的身份参与到院所的各项事业中;工会工作要走进一线、贴近基层,真正把工会组织建成职工群众可以信赖的“职工之家”,为他们干事创业创造良好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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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会结束后,新当选的院第十四届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女职工委员会分别召开了第一次委员会议,选举孙玲为第十四届工会主席,张禄祥、刘彩霞为副主席;选举姚汉年为第十四届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主任,郑智华为副主任;选举孙玲为第十四届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梅盈洁为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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