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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规章制度

标准品试剂管理制度

    为加强标准品试剂的安全管理和实验,保障实验室各项工作顺利安全开展,制定本实验室标准品管理制度。
1. 本实验室标准品由专人负责管理。登记入库信息,包括品名、规格、数量、分子式、分子量等信息。
2. 标准品的贮存,不同的标准品根据其理化性质、贮存要求的不同选择适宜的贮存条件。
3. 标准品的发放。
3.1 管理人员负责发放。
3.1.1 领用人员填写领用记录:内容包括标准品中文名称、英文名称、分子式、分子量、使用量、使用用途等信息。
3.1.2 管理人员检查即将发放的标准品与领用记录登记品种的一致性,无误后发放。
3.2 标准品的剩余退库: 使用剩余的标准品需密封好,退回给管理员,管理员按照标准品的储存要求进行保存,并登记退库保存信息。
4. 标准品的报废处理,当标准品失效和各种原因导致试剂变质或不能达到使用要求时,管理员应登记报废标准品信息,请专门收废液的公司回收,防止流入实验室以外途径。
5. 任何人在使用标准品时不得人为浪费,如经发现,将取消标准品领用资格。
                                                                    2018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