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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规章制度

高效液相色谱仪使用管理制度

为规范高效液相色谱仪使用管理,保证仪器设备正常运转,提高仪器利用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一、本仪器实行专人管理,使用者应在仪器管理人员知情许可的情况下使用。
二、高效液相色谱仪属于精密分析仪器,应由仪器管理人员对相关老师进行培训,培训合格以后,方能操作仪器。在操作过程中要严格按照HPLC操作规程进
      行,不可随意更改或省略。由于操作不当引起的仪器故障,由操作人员全权负责。
三、本仪器实行“设备共享”原则,面向全院各所、中心实验室的老师和学生服务。为确保仪器正常、高效运行,在使用之前,请实验老师提前向仪器管理人 
      员提出申请,且说明样品信息,包括样品的来源、纯度、溶剂、流动相pH值、物理常数以及相关参考文献,以便确认是否适用于本色谱系统。特殊情况
      下,应由申请人提供相关色谱柱及溶剂。在以上信息确定的情况下,由管理人员协调安排时间进行实验。
四、严格做好记录。由于本仪器属于高档精密仪器,使用人员比较多,为了明确责任,请每位使用仪器的老师,每次使用之前和之后要做好仪器使用登记。
      实验前后都要用专用的标准样品和试剂对仪器状态进行验证。包括基线水平、噪音水平、色谱柱理论塔板数以及重复性(n=3)。以上参数要求真实准确
      的记录在案。除此之外,还应登记实验时间、样品名称、流动相使用情况等。
五、每次实验结束后,都应由实验老师负责确保实验室卫生清洁、仪器试剂归位、水电门窗关闭,由管理人员检查后方能离开。
六、凡是有毒性或易燃性的垃圾和废弃物,均应进行特别处理,以防有火灾隐患或损害人体健康。
2019年0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