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植保所成功举办农药残留“一律限量”制定规则研讨会

时间:2019-06-10 17:06 来源:本网原创稿 【字体:

  受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和国家农药残留标准审评委员会秘书处委托,院植保所协助举办的《农药残留“一律限量”制定规则研讨会》于6月5日在广州从化召开。
  出席本次会议的领导有: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所长周普国、季颖总农艺师、广东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冯彤;来自多个高校和科研单位等多个单位专家出席了会议:CCPR秘书处处长叶贵标,农药残留审评处处长李富根、副处长朴秀英,农业农村部农药管理司林子丽,安徽农业大学花日茂教授,中国农业大学潘灿平教授,中国农业科学院蔬菜花卉研究所刘肃研究员,中国农业科学院烟草研究所李义强研究员,海关总署国际检验检疫标准与技术法规研究中心李建军研究员,广东省农业科学院植物保护研究所孙海滨研究员、刘艳萍研究员,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及加工品质量监督检验测试中心万凯副研究员等;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植保植检处处长陈喜劳、副处长李畅方,院植保所所长何自福、高燕博士、王潇楠博士及相关科研人员也出席了会议。
  农业农村部农药检定所所长周普国在会议上首先肯定了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取得了新进展,同时也指出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对标准体系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强调我国制定“一律限量”是限量标准体系建议的补充,要具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切记照抄照搬国际上的做法,总结提出了3个重要的意见,将成为我们今后工作的重点。研讨会由农业农村部农药残留审评处李富根处长主持,与会专家对当前欧盟、日本、美国等七国建立的有关“一律限量”政策和做法以及我国禁限用农药的最大残留限量现状等内容进行充分交流。经过充分讨论与论证,针对目前在我国未登记的农药品种的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和我国所有尚未制定的农产品农药残留限量,初步提出了我国农药残留“一律限量”制订原则草案。
  本次研讨会的成功举办,对加快完善我国农药残留标准体系,促进绿色农业生产发展,建立国际绿色贸易秩序具有长远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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